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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日起,广州民办初中陆续开始了面谈,部分热门民校目前已招录完毕。记者日前梳理了广州30所主要民办初中收费情况,发现今年涨价的至少有10所,达1/3。想读热门民校,考验的不仅是孩子有多“牛”,还有家长的钱包有多“鼓”。对于涨价潮,有民办学校校长表示,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严格受政府控制的,必须申报,经物价局核定。还有民办学校校长表示,这几年教师的工资涨了,公办学校有财政拨款,但民办学校只能自己负责,只能通过提高学费来实现。(广州日报79日)

    在民办学校十分枪手的情况下,学费涨价,这当然令人怀疑,民办学校是不是“坐地起价”。在笔者看来,随着办学成本增加,民办学校提高学费标准,有其合理性,但是,实行义务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要提高学费,必须坚持公益属性,实行准成本定价,另外,政府部门也应该给予民办学校适当的补贴,以平抑民办学校因物价上涨、教师工资提高而导致的办学成本增加。

    目前,民办学校在涨学费时,主要方式是提交物价部门审核,这是导致部分家长不满的原因之一。民办学校上涨学费,有必要向社会公开办学成本,而不是“打闷包”以一句办学成本增加来回应。之所以要公开办学成本,是因为民办学校目前还是非营利性的教育事业,而非营利性的教育事业,在收费时,应该以成本为基础,对于民办学校来说,在政府没有拨款的情况下,可实行准成本定价。

    现在的问题是,民办学校究竟是什么办学性质。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分为营利性的民办教育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过去多年来,围绕着民办教育的分类管理,国家有关部门也在着手具体的方案,包括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关民办教育是教育公益事业的条款。但是,对于民办教育究竟如何分类,意见不一,一种意见是,民办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学校注册或者工商注册,注册为学校,则是非营利性的民办教育,可以获得政府财政的支持,学校按公益属性办学;注册为企业,则是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政府不给予学校补贴、支持,学校按企业经营,自主定价、收费,消费者(受教育者)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进行选择。另一种意见是,所有实行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大学学历教育),都应该注册为非营利性的学校,纳入财政预算补贴,其他的社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则注册为营利性的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

    笔者赞成第二种意见,因为第一种意见如果实施,一些义务教育学校也注册为公司,这会让义务教育完全商业化,而有的大学注册为公司,变为公司性大学,在我国目前的学位授予制度之下,很可能干贩卖文凭的交易——以高价出售国家承认的文凭牟利。而第二种意见,则可以理顺民办学校的办学体制,把所有进行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都纳入财政补贴的范畴,由此让民办教育的学费得到控制,减轻老百姓选择民办学校的负担。——虽然民办学校提供的教育,属于差异化选择。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政府财政对民办学校少有补贴、支持,民办学校都是靠学费维持生存发展,这让进行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出现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有良好办学声誉的的民办学校,收费越来越高,高收费也使学校办学一直处于高点,能吸引优秀师资,有好的办学条件,另一个极端是,办学条件差的民办学校,陷入生源和资金的双重困境,生源流失、师资流失,有的难以为继。针对这两种现象,政府部门都应该考虑对民办学校进行适当的财政补贴,一方面,可以把民办学校的学费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另一方面,可以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资源。

    对于用财政补贴民办教育,社会舆论也有争议,反对者认为民办学校靠社会资金举办,目的就是为了挣钱,政府不应该补贴,这是出于对民办学校的偏见,民办学校办学也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资源,就是对于非义务教育的民办教育,按照成本分摊理论,政府(国家)作为教育的受益者,也应该分摊成本,而不能就由受教育者分摊成本,何况对于实行义务教育的民办教育学校了。当然,对于民办学校的补贴,比较适合的方式,是实行教育券制度,即给每位适龄受教育者教育券,受教育者拿着券选择学校,学校再用教育券去兑换政府补贴。

    总之,政府所要做的是,扩大高质量的教育资源,让受教育者接受更好的教育,因此,不能只管公办学校,而无视民办学校,办好民办学校,也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部分。要通过明确民办学校的性质,把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纳入财政补贴,来促进民办学校的规范办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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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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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著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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