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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在我国的正式文件中,已经提了将近五年了。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就提出,要逐步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可遗憾的是,五年已过去,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基本仍停留于纸面。

  教育部在新的意见中提到,要积极创造条件,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那么,取消行政级别,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创造这样的条件,需要多长时间?

  2009年,朱清时受聘担任南科大创校校长时,就提出去行政化,去官化的治校理念,在这所新建的公办大学,取消行政级别,具备所有条件: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到取消行政级别;学校刚启动建设,不存在校内既得利益阻力;校长本人一再提出取消行政级别;舆论高度支持。可是,2011年,深圳有关部门却公开为南科大招聘局级副校长,南科大被逐渐从去行政化的路上,拉回传统公办学校的轨道。

  显然,取消学校行政级别,不是条件不具备,而是政府部门能否拿出改革魄力,落实教改要求,转换政府职能,全面推动管办分离。

  应看到,取消学校行政级别,现实中存在强大阻力,一方面,如果学校有行政级别,那么,学校就会是一级下属部门,行政可以对学校发号施令,没有行政级别,如果校长再实行公选,学校就将自主办学,不处处受行政制约,这恐怕是一些地方官员不愿看到的。二是学校的行政级别,为一些官员解决级别,实现晋升,提供机会,近年来,我国副部级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副部长级)的领导岗位,有相当比例就由部委司局级官员空降担任,还有从地方政府部门直接调任大学担任书记、校长的。如果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我国将减少一大批行政岗位,这一改革后果将触动太多人的利益。

  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需要拿出动真格的姿态。如果只在文件中反复呈现,却没有时间表、路线图,没有任何实质行动,将让公众失去对教育改革的信心。

  有关部门如果下决心要推动去行政化,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眼下就可迈出实质步伐,比如,扩大校长公选试点,对于所有通过公选上任的校长,取消行政级别,另外,在任命校长时,取消那个括号里的级别称谓,把改革一步步从具体环节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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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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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著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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