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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年度统计监测报告显示,我国特殊教育稳步发展,2013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专任教师以及招生人数均较2010年提高,越来越多的残疾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首席统计师肖丽对相关数据进行解读时表示,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还远低于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儿童的比例。2013年全国614岁残疾儿童的入学率仍仅为70%多,有近三成残疾儿童未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新华网222日)


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给残疾儿童“特殊”教育,这是一种保障特殊教育的十分直接做法——残疾儿童因身体情况特殊,因此用专门的特殊学校,配备特殊教育专任教师以及特殊的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教学,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在为残疾儿童建特殊教育学校方式之外,有必要创造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教育环境,这有助于提高对残疾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保障。

建特殊学校,用特殊的方式管理和教学,是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操作的,但是,这种教育方式,也有其弊端,包括,这把残疾孩子放在相对隔离的环境中成长,不利于他们融入社会,影响他们健全人格的形成,也有一些家长,觉得特殊教育的同学环境差,不愿意把孩子送去特殊教育学校。在国际范围内,都在倡导用随班就读(在普通学校里和普通学生一起学习生活)的方式,代替建立专门特殊教育学校的方式,为残疾儿童提供教育。

我国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尝试随班就读方式,但在一些地区试点的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不少普通学校没有接受残疾儿童入学的条件,要改善这些学校,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可地方政府没有这笔经费的投入。在加拿大,一所普通学校,接受一名残疾孩子入学,政府所需投入是一名普通学生的23倍,除要在学校建残疾人设施之外,还要聘专门的护理人员照顾学生的饮食起居。

另一方面,普通学校的家长,对于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并不支持和配合。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遭遇歧视。近年来,经常曝出的有家长联名要求学校让患自闭症儿童退学的消息,就暴露出这方面的问题,家长们的做法,显然是非法的,不能以多数人的表决,剥夺他人的基本权利,这也对学生平等价值观的形成产生负面影响。但是,学校面对家长的反对,颇为无奈,在接受残疾儿童入学时,就很谨慎。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家长不愿意送孩子去特殊学校,又进不了普通学校,孩子就可能辍学在家。

再就是,随班就读的理念,是需要从幼儿园到高等教育,一以贯之,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这方面的落实情况不理想,大中学校的教育,就差得更远,大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没有招收残疾学生入学的条件,并在招生时设置身体健康条件限制,这也反过来影响基础教育阶段的随班就读。我国教育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比如在高考时推出盲文考题,但是,教学设施、师资力量、教学方式、管理服务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还有待通过增加投入、转变理念来解决。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有三成残疾儿童无法接受义务教育,这必须追究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应该全面调查本地区残疾儿童入学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相结合的方式,给每个孩子创造接受义务教育的环境。另外,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随班就读,也需要政府部门站在保障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角度,加以推进,这是让残疾儿童融入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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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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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著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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