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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山东通报了对苟晶反映的“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上学”问题的调查核实结果,对15名参与冒名顶替运作者做出处理。
 
 
  根据山东的通报,有人认为,苟晶事件“反转”或部分“反转”了。在笔者看来,山东有关部门的调查核实已确认苟晶被冒名顶替上学确实存在,至于她是不是“学霸”,是不是存在“第二次被冒名顶替”,都不影响第一次被冒名顶替的性质。
 
  客观而言,山东通报的调查核实结果,与苟晶发帖举报所述的内容有不少出入,而这也是调查核实的价值所在。发帖举报是否属实,必须通过调查,不能就把发帖举报者提供的内容作为事实。一些自媒体平台,根据苟晶的发帖,就认定“她两次被冒名顶替”,并加以演绎,本来就不妥当。对待发帖举报理性的态度是,督促成立独立的调查组,进行有公信力的调查,查清事实与真相,给公众以交代。
 
  所谓的“反转”,就是针对只看发帖举报,就以举报内容为事实,而不等调查这类情况。如果有理性的对待发帖举报的态度,在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不根据举报就下定论,进行“舆论审判”,那么就不存在什么“反转”的问题。当然,在我国社会,由于存在有关部门针对举报不启动调查、不回应这类问题,所以舆论也就只能根据举报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判断。
 
  根据山东通报的信息,苟晶两次高考成绩都不太理想,与其发帖称自己是“尖子生”有出入。1997年第一次高考,成绩只达到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她放弃填报志愿,选择复读;1998年第二次高考,成绩达到了中专(理科)分数线,根据成绩被调剂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对于平时成绩优秀(包括1998年高考前摸底考还是全区第四名)的苟晶来说,不相信自己的高考成绩这么差,进而怀疑自己的成绩被冒用,是可以理解的。调查核实,应该也消除了她多年的“心病”。据最新消息,苟晶本人对调查结果发声,“感谢调查组的认真调查”,但“对目前的调查结果有自己的一些保留看法”。
 
 
苟晶对调查结果的回应。来自网络
 
  从她班主任女儿冒用她的姓名,考入北京的一所两年制中专看,1997年苟晶第一年高考的成绩并没有被冒用,她的考分就是这个。不然,班主任女儿进的学校就不可能是委培中专。而班主任选定她作为冒名对象,有可能是因为苟晶放弃填报志愿,准备复读。
 
  基于此,也有人认为,苟晶当年的班主任做得并不像其他冒名顶替者那般恶劣,直接剥夺她人的入学机会,如调查还提到,班主任还伪造学籍档案,让苟晶第二年能参加高考,同时,这起冒名顶替案,对苟晶的人生影响,也不像自媒体平台渲染的“人生被偷走”那么大,她基本上走的还是自己的人生,按她第二年的高考成绩,就只能进那所中专。这些看法,无非是想淡化冒名顶替运作的恶劣性。只要是冒名顶替运作,就是破坏高考秩序、践踏高考公平的违法犯罪行为。
 
  概而言之,苟晶一直怀疑自己的高考成绩被冒用,加之确实存在班主任女儿冒名顶替她上学的事实,因此发帖举报怀疑自己两次被冒名顶替,并没有什么问题。她的举报也让当年班主任违法运作冒名顶替的违法犯罪行为得以查处,这对推进国家和当地重视清查冒名顶替案,维护高考录取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然,舆论也有必要反思,对待网络发帖举报,需要有更理性的态度。事实上,从苟晶的发帖看,唯一可以确认的事实,就是她当年的班主任女儿冒用她的名字上了北京一所学校,至于苟晶所称的第一年高考成绩被冒用,以及第二年再次被冒名顶替,都只是怀疑。而且,从高考招生、录取运作看,对同一个人运作两次冒名顶替,胆子确实比较大,怎么运作的,需要严肃调查。舆论应该等待调查结果,而非做主观判断。
 
  这也是教育系统热点事件,经常遭遇的问题。如有的家长发帖举报教师体罚学生,教育部门、学校还没有调查,舆论就相信家长的举报,要求严惩当事教师。而对待任何举报,都应该通过独立、公开的调查,以查清事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处理。这就是依法治教。冒名顶替事件之所以发生,就是没有严格做到依法治教,进而,处理冒名顶替上大学案,必须坚持依法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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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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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著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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