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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电脑就不是贫困生?

22岁的小刘是西安思源学院大四学生,今年他在陕北老家进行贫困生建档立卡登记后,按照规定可申请6000元助学金生活补助。但暑假他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在村子里盖章后,回到学校审批时,却被学校以“购买笔记本电脑不算贫困生”为由,不给发补助款。(华商报9月22日)

据报道,学校审批的依据是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2007年印发的《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其中第十条规定,“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很显然,这是一个过时的规定。9年前,电脑或许还是“高档”用品,但是,今天电脑已经普及,而且也成为几乎所有大学生求学的必备用品。还将是否购买电脑作为认定大学生家庭贫困与否的条件,说明认定贫困生的工作,还太简单,这距离做到精准扶贫还有很大的差距。

有意思的是,就连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认为,“是否拥有电脑不是主要因素,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今年是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补助的第一年,未来会进一步细化精准扶贫认定办法”。可为何在具体工作中,没有对过时的规定做出调整,还是“一刀切”,而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呢?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多年前政府部门制订的规定没有宣布作废、进行调整,高校在执行规定时,是不太可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因为这条规定十分明确,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空间。对于精准扶贫,当前存在认识和实践落差,在认识上,有关部门都希望能根据每个贫困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帮扶,可是,在具体落实时,却仍采取比较粗放的方式,这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

不要说现在不能简单把购买电脑,作为不能认定贫困生的标准,就是在七八年前,有的贫困生可能也有电脑,当年的规定就太草率。贫困大学生的电脑,有的是亲朋好友送的,有的是家长为让孩子更好求学,压缩其他所有开支咬牙买的,不能只看到有电脑,就不顾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否定其贫困生资格。而现在,也不能觉得电脑很普及,贫困学生用电脑也正常,就对学生用价格很高的高配置电脑也视而不见——同样是电脑,价格相差很多。仅仅用“电脑”来作为评定标准,就不合适,进行精准扶贫,必须取消这类不精准的认定指标。类似的包括学生用手机,有的学校也对贫困生使用手机有看法,可是,手机的价格相差特别大,有的手机就只有几百元,甚至是赠品,有的则几千元;有的学生每月手机费几十元,仅用于打电话或者上网查资料,而有的学生每月的通讯费好几百元。

掌握学生的真实家庭经济情况,对于精准扶贫十分重要。高校认定贫困生,确实需要了解学生在大学期间的衣食住行情况,但是,这不能片面化、表面化。学生的表面行为,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有的家庭贫困学生,心理比较自卑,担心同学知道自己家庭情况而被瞧不起,因此不申请贫困帮助,也“充阔气”请同学客,结果每顿吃咸菜馒头;有的家境不错的学生,却想弄到贫困资助,因此处处“装穷”。这需要学校和学生生源地政府部门携手,跟踪掌握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同时,需要学校关注更能反映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具体消费数据,比如每月在学校食堂的饮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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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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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著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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