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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最近一段时间来,校园欺凌事件高发,几成校园顽疾,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国家针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专项治理,也足可见校园欺凌问题的严重性。而要让专项治理取得成效,还应该标本兼治,在专项治理的同时,建立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长效机制。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对于专项治理,必须务求实效,避免运动式走过场,要对学生进行集中教育,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清理校园周边环境等,与此同时,要针对根源性问题,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改革。

我国校园欺凌事件高发,与三方面教育缺乏有关。一是法制和规则教育缺失,对于目前的校园欺凌事件,有不少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处理时,是采取学校内部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有的甚至在涉事学生家长出面摆平的情况下不了了之,这助长了欺凌者的气焰,同时也不利于对学生进行法制和规则教育。目前诸多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从法律角度看,欺凌者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只有严肃追究欺凌者的责任,让其受到应该有的惩罚,才能让未成年学生有明确、清晰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同样是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国,通常会被视为“恶作剧”淡化处理,然而,在美国校园,却不一样,如果欺凌事件,造成对学生肉体和精神的伤害,学生将被诉上法庭,由法院进行判决。去年,我国留学生殴打同学,被以酷刑虐待重罪诉上法庭,在达成认罪协议后,被分别判刑,曾引起舆论哗然——同样是这样的殴打学生的行为,在国内可能连记过处分都没有,这种对待校园欺凌的态度,怎样可以形成对欺凌者的“高压”治理之态?

其次是生命教育缺失。说到底,未成年学生间的相互伤害案,反映出学生对他人缺乏同情心、关爱心,动辄持强凌弱,采取暴力手段解决同学间的小小冲突和矛盾。我国教育部门曾反复要求各学校重视对学生的生命教育,要学生形成生命尊严意识,珍惜自己,也尊重他人。可是,在目前强调知识教育的整体教育环境中,生命教育被边缘化,学校并不重视,就是开展生命教育,也只是给学生一些知识化、概念化的生命教育内容,并没有进入学生的内心。

生命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学生懂得自己有哪些权利,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与此同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比如,如果遭遇欺凌,应及时报警,或告诉老师、家长,但关于学生权利的教育,中小学也不太重视,在美国,小学生上学的第一堂课,学校老师会教育学生不要伤害他人,也不要让他人伤害自己,而我国学校则教育学生要拿第一名,甚至有中小学出台的校规,就漠视学生的权利。

类似的,还有学校心理教育薄弱,一些校园欺凌事件,与学生的心理问题有关——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会在遇到问题时采取极端手段。这一教育也是教育部门反复要求学校必须重视的,但现实的学校心理教育,一方面学校投入的师资、精力很不够,根本不可能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心理辅导、咨询,另一方面,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往往不是采取专业的心理咨询手段咨询、疏导,而是把心理问题,作为道德问题和思想问题,对学生进行说教,尤其是对成绩差的学生,学校老师除了批评之外,就是把家长找来训话,这让这些学生的心理问题更加严重,也与学校老师和同学变得更加疏远,很容易被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混迹网吧,变为问题少年,通过欺凌其他同学来找到自己的“存在感”。

概而言之,我国校园欺凌问题,是功利教育只关注知识教育,忽视学生除知识之外的生命教育、心理教育、法制和规则教育所产生的恶果,要消除这一校园毒瘤,应该改良功利教育的土壤,让学校教育回归育人本质。与这一治理的要求对比,目前的专项治理,体现了国家队这一问题的重视,而要彻底铲除这一老大难问,应该把专项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回归学校育人本质结合起来,才能让校园回归其应有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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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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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著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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