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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京邮电大学官方微博 @南京邮电大学2月4日晚发布最新通报称,经查,此前坠楼死亡的研三学生蒋华文的导师张代远存在违规收取学生部分实习劳酬、将学生交付的版面费报销后据为己有、以言语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经学校研究决定:撤销张代远专业技术职务,并依相关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澎湃新闻2月5日)

学校的调查处理,是很迅速的,但依照学校公布的调查结果,对这名导师的处理,有些“轻描淡写”。按照校方的处理,这名“压榨”学生的导师,仅仅不再担任导师、从事教学工作,而没有被解聘,更没有进一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这不足以对那些还在“压榨”学生的导师,敲响警钟。而再联系前不久中山大学很快就解除掉打院长耳光的教师的职务聘任合同,就不由令人感慨,大学对教师的处理,还受行政和利益因素影响,并没有严格做到教育的归教育,学术的归学术,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这是今日大学很多乱像的根源所在。

根据南邮的调查结果,其实,这名导师的行为有违反师德的部分,也有涉嫌违法犯罪的部分。其以言语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是属于违反师德,应按师德问题进行处理;而其违规收取学生部分实习劳酬、将学生交付的版面费报销后据为己有,则属于法律问题:强制收取学生实习报酬,性质与敲诈勒索无异(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导师收取实习劳酬,就是利用导师权进行要挟),将版面费报销后据为己有,则是用欺诈的手段进行侵占,这需要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的事实,追究相应的责任。但现在,学校将这些混在一起,仅仅按师德进行处理,貌似很严厉,但却纵容了违法犯罪。

这也暴露出学校在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时的怠慢。相对于导师,学生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导师利用导师职权,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事,已严重影响学校和教师的形象,对此,学校应该在制度构建中,制约导师权,规范导师的行为,与此同时,要加大对导师违规、违法使用导师权的监督和查处,这才能构建健康的师生关系。但遗憾的是,学校并没有从弱势的学生一方考虑,因为在目前的学校架构中,学校教师虽然相对于行政一方来说,也处于“弱势”,可相对于学生来说,却在利益层面更接近行政,因此,行政也就会按“亲疏”关系不同来问责。这事实上导致学校管理的失序,不是按规则行事,而是看利益关系。这也可以解释,当发生教师和领导的冲突时,被迅速处理的,必定是教师,就像中山大学的青年教师,打了院长一记耳光,校方很快将其解聘,青年教师打院长当然是不对的,可是,院长有无责任,是否存在滥用权力、不公对待教师的问题?如果不全面调查,那么,问题将被掩盖,未来还会再次爆发。还有,在大学出现学术不端举报时,如果举报针对普通教师、学生,会很快有调查、处理结果,而如果举报针对校长、院士、院长,则连启动调查都难。这也是同样的利益逻辑在发挥作用。

大学要构建合理的行政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关系,关键在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让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受教育权得到明确的界定,教育权和受教育权能得到制度化保护,而不能就由行政部门制定规则,再来维护秩序,结果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不分,大学校内的矛盾、冲突加剧,教育问题、学术问题与法律问题、道德问题纠缠,没人再关注教育与学术理想,“丛林法则”变为堂堂大学的生存法则,这样的大学,只会给师生、公众日益堕落的形象,是根本无法实现建设为一流大学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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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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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著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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