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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 

论文买卖交易,是影响我国学术环境的毒瘤。早在2009年,有研究就指出,我国存在10亿元的论文交易市场,而近年来,在“论文情结”的影响下,论文买卖交易有增无减。去年,我国曾发生多起国内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事件,严重败坏我国的学术形象,而调查显示,撤稿多与论文买卖交易有关。如何清除掉论文买卖这一学术毒瘤,遏制其蔓延趋势,是我国学术界面临的艰巨任务。

去年12月,针对接连发生的学术论文被撤事件,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共同研究制定、发布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包括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这次国务院下发的意见,是在“五不准”基础上,进一步对优化学术环境提出要求。在笔者看来,这些“不准”对遏制论文买卖买卖交易所能起到的作用还很有限,要全面优化学术环境,关键在打破现在已经形成的学术利益共同体,实行学术共同体治理。

众所周知,我国的论文交易买卖,根源在整个社会的“论文情结”,即以论文发表的数量、期刊档次来评价一个人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贡献。这种评价方式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是,根本不看论文究竟写了些什么,有什么原创价值,而以论文的“发表”情况作为评价依据,这把学术评价变为简单的学术指标评价和期刊评价。正是在这种评价模式下,才孳生出论文买卖交易:一个人花钱请别人代写论文,发表之后,只需提供发表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就可以将其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这不是为论文买卖大开方便之门吗?

而对于这种论文买卖,舆论往往还给予“同情”,认为是不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迫使大家这么做,另外,由于学术界存在权钱交易,一些领导可动用手中的行政权力,为自己谋求学术利益,在自己并没付出多大劳动的论文成果中署名第一作者,这使得自己花钱买论文者还有“道德优势”,感觉自己比靠权力侵占论文者“道德多了”,在这种情况下谈学术道德,根本没有多少人将其当一回事。

再者,虽然我国教育部、科技部反复强调要对学术不端零容忍,而且这次意见也提到,要完善科研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督机制,实行严格的科研信用制度,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向社会公布,可是,在当下,期刊论文发表数量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政绩,论文造假、买卖论文都服务于政绩目标,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处理论文造假时,有时还扮演保护伞的角色。包括是否启动对学术不端的调查、调查之后怎么处理,都由行政部门说了算。在高校内,号称学术最高权力机构的学术委员会的位置十分尴尬,有的只是摆设和工具。前不久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专门提到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但在目前行政治校的环境中,学术委员会能发挥多大作用,并不明朗。

只有推进学术去行政化,实行学术自治,才能让学术尊严和学术道德回归,进而遏制论文买卖交易的蔓延。具体说来,我国对学者的评价应该实行学术同行评价,不应该由行政部门制定指标,再由行政部门来考核。要通过学术共同体的建设,消除学术利益共同体。在学术同行评价中,会按学术原则和标准对学者的能力和贡献进行评价,像对论文,不会就看论文是否发表、发表在哪一个期刊,而会认真阅读论文,看其本身的价值,这才会引导大家把精力投向认认真真的学术研究,而不是炮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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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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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著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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