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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在官网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情况,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新规提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这是对国务院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进一步落实,该意见提出,我国将探索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而事实上,多年前,我国就有大学探索设立创新创业学分,以此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部的规定,是希望把大学的局部探索推向全国高校。

用折算学分的方式,鼓励学生投身社会实践和创新活动,这当然可以一定程度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从道理上讲,就是一些学生冲着学分去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也可以让他们得到相应的锻炼。但是,这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学校对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的效果,要有科学、合理的评价,如果缺乏严格有效的评价,创新创业学分,可能变为给学生“送学分”,而学生参加上述这些活动,目的可能不是提高创新创业能力,而是功利的“混学分”。

这种情况在一些探索试点的学校中已经出现,比如把社会实践纳入学分,一些学生就去社区找人盖章,或者炮制社会实践报告,去换取学分,这非但没提高学生的能力,还出现弄虚作假、形式主义。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又与大学对人才培养不够重视、降低课程要求标准、没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有关,不要说实践课的学分很水,就是一些必修课、选修课,也被学生认为是混学分的“水课”。

这才是导致我国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的根源所在。美国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比例高达20%,远高于我国目前的5%,有不少分析指出,这是因为社会崇尚创业,以及大学重视学生的创业教育,而其实,大学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才是根本。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很多并不是通过社会实践培养的,而是在大学的课堂教学和校园活动中,就培养学生这方面的能力,比如,一门理工科课程,学校老师会要求学生做30个单元的独立设计实验,一门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在学习课程期间,要求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撰写课程论文,参与多次研讨课,发表自己的看法,这对学生独立思维能力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独立思维能力是学生创新创业的基本能力。

同样,由于重视课程质量,大学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也真刀真枪,不是走过场。比如,在求学期间,要求学习创业的学生组建真实公司,并进行运营,指导老师结合学生的创业实践进行指导教育。与之对比,我国的创业教育却依旧是学历导向,有的大学近年来专门开设创业学院,但令人遗憾的是,创业学院毕业的学生获得了创业学位,却鲜有走上创业之路的,这是值得深思的,创业学分操作不当,获得创业学分的学生很多,但整体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可能并没有实质性提高。而不论是创业学位还是创业学分,说到底都还是学历教育导向,并不适应于能力社会的要求。

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关键在改革我国的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实行小班化教学,从灌输教育改为探讨式、交互式教育,在此基础上,再鼓励学生走向社会,勇于探索和实践。如此,就能让大学教育升级换代,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起到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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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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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著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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