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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55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7.5%。研究生招生62.13万人,比上年增加0.99万人,增长1.63%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721.40万人,比上年增加21.57万人,增长3.08%。


我国于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是,在2009年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297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4.2%基础上,2015年达到在学总规模3350万人,毛入学率35%,2020年达到在学规模3550万人,毛入学率40%。现在看来,我国已经提前至少5年实现了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已超过2020年的目标3550万,只是由于适龄人口统计的偏差,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才没有达到20%。


这并非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反而更人更加忧虑:在扩招遭遇导致人才培养质量下降质疑之后,我国高校的扩招速度并没有降下来。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反映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的普及程度,但我们需要的是有质量保障的高等教育大众化,而不是只是贴着高等教育标签缺乏内涵实质的大众化。在提前五年实现2020年发展目标之后,我国应切实把发展高等教育的速度降下来,不能再追求数量、速度而忽视质量建设。


在过去五年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增加了13.3个百分点,这样的增长,难免令人担忧,这样的增长能保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吗?其实,早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高等教育发展目标时,社会舆论就质疑,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是不是太高,高等教育是不是还要大扩招?当时,教育部门的解释是,毛入学率增长到40%,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适龄学生减少,就是保持招生人数不变,毛入学率也可自然增长到5个百分点以上,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在10年间总共只需增加20%即可。但现在看来,仅仅5年不到,规模已增加20%。这表明,过去五年间,高校扩招的步伐并没有停下来。


虽然人才培养质量遭遇质疑,可高等教育却在扩招惯性中,速度降不下来,个中原因复杂。一是地方政府还有举办本科院校(或升格专科院校)的政绩追求,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824所,比上年增加36所。其中,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202所,比上年增加32所。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2491所(含独立学院292所),比上年增加49所;其中,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170所,比上年增加25所。这些本科院校大多是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兴办的,而举办之后,必定有新的招生计划,这促使招生规模增加。另外,高考录取的一本率、本科率,也是各地追求的目标,而采取扩大地方本科院校规模的方式,来提高本科率,无疑是捷径。


二是高校为维持生存,不愿减招。针对就业情况不好的专业,教育部明确提出要减招或停招,可是高校却不愿意,因为减招和停招,会直接影响学校的学费收入,(对于民办院校和独立院校来说)进而影响学校的生存,以及相关人员的饭碗。我国不少地方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办学,一直走规模办学路线,有着靠大规模招生维持办学的需求。
三是为补偿高考公平,提高不发达、贫困地区的本科率和名校录取率,我国一些本科院校增加了招生计划。本来,重点大学增加对不发达地区、贫困地区的招生名额,以及一些省属高校增加对农村生的招生计划,这应该在总招生计划中调拨,但是,调拨牵涉到各地高考利益平衡,通常,为避免减少一地的招生计划(录取比例)所产生的矛盾,高校会在原有计划基础上新増计划,把新増计划用于补偿高考公平。这势必带来新的问题,高校这样扩大招生规模,和学校办学定位吻合吗?能保障培养质量吗?如果一直补偿下去,规模是不是一直扩大?


可以说,我国高等教育的扩招,已被诸多现实利益因素“绑架”,扩招带来了高等教育的规模政绩,各地录取率提升,但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到现在,质量问题远比数量问题重要,高等教育必须控制发展的速度,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求发展。这就需要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责,把政府规划引导和学校自主办学结合起来。这也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高等教育发展战略,从重数量到重质量建设。


一所大学,确定怎样的招生规模,说到底是大学的事。政府部门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宏观调控,通过政策和信息,引导学校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而不是把行政意图强加給学校。学校在自主办学确定招生计划时,不能就由行政部门拍板,而必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社会需求进行充分论证,否则,如果只考虑现实利益,一味扩招,大学会模糊办学定位,缺失办学特色,也难以保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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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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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著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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